今天終於把藏於家中多年的地鐵實物股票存入銀行,匯豐現在仍可將所有地鐵碎股當一手計手續費,結果十數張的存入費只花 $7.5,可憐匯豐姐姐要每張核實抄寫資料,就像小時候罰抄書一樣。
多年來沒有進行這個動作,原因是每次股市大升時總覺得到它日(匯豐姐姐說可能要一個月)賣出時,它的股價可能已打回原狀,因此便沒有拿去存倉,結果每半年派一次利息,而我後來因轉了收股代息,結果便儲了十多張實物股票。
而今次決定拿去賣出的原因有幾個,多年來沒有認真的投資,因此沒有主動去想賣與不賣;而這兩年因認真的投資起來,細想下發覺這個項目對比起國內項目還不夠光明,而以股代息所收取回來的股票數目一次比一次少,這顯示它的股價已較前兩三年升值太快了,漸漸失去昔日的光采。
以前買股票純以對沖的角度出發,買地鐵的話不論地鐵加價不加價我也沒負面影響,因為加價的話股息增加,減價的話又可以省錢;買領匯則因居所的商場是領匯,商場加租令物價上升的話就如地鐵股可以股息對沖,可是壞孩子大手購入,令我嚇了一陣子,因為一下子收回了數年的物價,因此便成人之美把這個孩子送給它吧。
這數天在反省現在的選擇,繼續確認手持股票長遠來說不怕風浪,但假如繼續大幅上升超的話再如一月般暴跌時便減持吧,但現時尚未需要,因為現時暴跌兩成後的股價水平還可接受,賣掉的話回升機會後高,現時要做的就是在一個月後看價位賣掉手上的地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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