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2日星期五

火麒麟

小時候父母有時稱我為「火麒麟」,寓意「週身癮」,不錯,小時候對每樣事情都十分好奇;除此之外,他們卻說我是「三分鐘熱度」。那個時候,一時嚷著學單車和買單車,一時嚷著買電子琴,雖然不至於「三分鐘」那麼短,但買了之後只在初時幾乎不眠不休地玩,過後便被打入冷宮。我之後對這個批評很著意,因此決定改變,壓抑喜愛新東西的衝動。

到了高中,真正喜愛的東西只剩下凡是男孩都迷上的東西:電腦與遊戲機,大學時期又愛上 para para;到了現在,喜歡的仍然喜歡,我相信壓不下來的才是真真正正自己喜歡的,所以一旦愛上就一直愛上,我不知道這是好處還是壞處?

四個月前的一次大災難曾經打動幾乎每一個人的心,但到了現在還有多少人記得?到了現在還有多少人關心?還是只是「三分鐘熱度」?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