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8日星期四

公屋是補償, 不是恩恤

公屋是一種社會福利, 但絕非因恩恤而存在的福利, 而是因經濟發展產生無法避免的貧富懸殊的現象所作出的其中一項補救措施, 與綜援一樣用作「補償」在經濟上處於弱勢的人的困難, 以避免出現社會動盪. (背後經濟和政治歷史, 原因太好太複雜, 不是三言兩語可說清楚)

我希望帶出的是「補償」兩個字, 是因為他們所付出的, 比他們實得的少. 他們實得的少, 是因為其他人所制定的政策, 所支付的薪酬, 都在掠奪他們應得的. 為什麼做清道夫的每天早上幹到晚上, 沾到滿身臭味, 到最後收入僅夠糊口? 不要告訴我「只要他努力點, 就可以找到一份更高收入的工作!」我們的社會總要有人做清道夫的!

我認同資本主義社會的運作整體上比其他體制好, 但也有它的缺點, 貧富懸殊就是其中一項, 因此, 我們對於低收入人士所得的公屋和綜援應看待為「補償」而不是「恩恤」. 當然, 在執行時總不免有一些濫用資源的人.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