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9日星期四

誰偷了你...一百個一百蚊?

當燈膽權告訴大家送每個家庭一百元電燈膽,但是之後要加電費收回這一百元時,大家即時怒不可遏,到現在發現在法理上根本不能加電費,結果整個鬧劇便便不了了之。當前的問題其實是燈膽權正在偷每個香港人「一百個一百」,大部份人好像無動於衷,因為這次不是要大家由皮包付鈔,事不關己嗎?事實上這次是在大家的儲蓄裡討錢,到了他日嚷著要擴闊稅基、開徵銷售稅時便為時已晚。

高鐵這個大白象工程五、六百億,加上經常性超支及經常性高估收益,最後買單勢將超過八百億,也就是說每個香港人要支付一萬大元,比起每個家庭才支付的一百元慳電膽,負擔何止百倍?假如這個工程能為香港帶來可觀的發展也就無可厚非,奈何一眾專業人士、學者以至前牛頭角順嫂(牛頭角下村要拆了。。。)都舉出無可反駁的事實,燈膽權的應對方法是:「充耳不聞,快刀斬亂麻」,我們就聽聽前牛頭角順嫂有何話說:「傻架咩,搭東鐵去深圳轉火車去廣州東都係一百蚊,時間多左三個字,但係慳番一半錢喎」

能否省回一萬元,現在已到了決定性時刻,11 月 29 日 2:00,銅鑼灣 sogo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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