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7日星期六

狼來了

內地旱災,香港政府撥款一億五千萬給災區云云。

在討論區遊了一圈,所有人一面倒的說不,全因內地往績太不濟,救濟金與物資沒有多少能到達災民手中,大部份已給政府官員貪去;年前汶川地震的元凶--豆腐楂工程--竟然能蓋得密密的,貪污官員繼續消遙法外,一心找尋真相的小市民卻被判刑。

我們的金錢應該繼續捐去給貪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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