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7日星期三

從生活中學習

初中時開始感受到學校所教的知識已跟時代脫節,但生活在社會,只好無奈地沿著前人的路走。在社會上做事後,最直接的,莫過於由生活中開始。

兩年前寫過一個一篇與推銷員對話的故事 (http://dbpalan.blogspot.com/2008/03/blog-post_29.html),除了當為免費娛樂,我還會透過這種方法認識時下的騙人技兩,以「寬頻服務」為例:

1.最聞名的莫過於服務完結後自動以正價續約,但中止服務只限於合約完結前兩個月至完結前一個月內提出。假如顧客合約完結收到翌月月結單才發現,便可以引誘顧客以較高價錢續約;否則便要以懲罰性的「正價」收取前後三個月的月費才可取消。

2.「贈品」/「換購品」計劃所需付出服務費不比分開平宜,這種計劃是用來誤導不知市價的客戶和讓小孩推薦給家長的。

3.因為你是尊貴客戶,所以可以特低的價錢投保,保障範圍和保額千奇百怪,但每次經過計算後只得出一個結論:所付出的和所得到的不成正比。(由於太千奇百怪,所付出的不一定是「保金」,所得到的也不一定是「保障」,但他們總把這些計劃說成是「保險」)

4.收費方法由「月結單」改為「信用咭」,以確保顧客不能中止合約不繳費。

5. 收費模式由「每月固定金額」改為「前期多收、後期少收」,以增加利息收入。

6.中止合約需要致電下載表格,填妥後傳真寄回,他們的解釋為確定客戶身份,事實上為減少客戶流失,因為續約/更改合約不用填表!

7.寄到家裡和寄/傳真到寬頻公司的表格經常寄失,即使香港郵政的寄失率少於千份之一,因此即使你有「一個月」的時間來「中止合約」,實際上只是恰恰好。

8. 表格印有客戶號碼,防止客戶分享表格給其他人。

如何化解這些問題?

1.用 excel 自製「審判時間表」,在簽約時已記下「審判日」,以寬頻為例即是到期前兩個月。

2.拒絕即時簽約/續約,上網參考其他人的續約價後才決定

3.每日重覆致電要求郵寄中止服務表格,填妥後每日重覆傳真交回,直至對方回電確認已收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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