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

邏輯的思維

這陣子練習以邏輯的思維來了解社會發生的事,發覺很多理所當然的事情一下子變得奇哉怪也;其中一個例子是「政府應否派錢」,推到的結論是應否派錢視乎你相信什麼:到底是政府沒錢做不了事?有錢也不做事?還是有錢也做不好事?

這數天又看到一單沒太多人留意的新聞,說政府要立例禁止青少年在深夜光顧網吧云云 ... 直覺上覺得有一點點對,又有一點點不對,於是就由根本思考一下這個問題。

- 網吧令青少年沉迷,因為提供網上遊戲和網上通訊之類的東西。但是否只有網吧才可以玩?

網上遊戲和網上通訊不單可以在網吧玩,也可以在家裡的電腦玩。因此假如要禁止網吧提供網上遊戲和網上通訊給青少年的話應該也要禁止青少年在家中玩。

- 網吧和其他電子遊戲有什麼分別?

網吧是提供電腦的地方,換句話說是提供租機服務的地方,家中的電腦是買的,不是租的,xbox,wii,ps3 也是買的,不是租的,手提遊戲機如 psp,3ds 甚至 iphone 和 android 的電話遊戲也是買的,不是租的。因此,「禁止青少年上網吧」等如「禁止青少年租用電腦」,「禁止青少年上網吧以免沉迷」等如「禁止租用電腦的青少年沉迷」。

Orz

沒有留言: